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L35)查新委托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15

1、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L35)受理以下查新委托

体育科技立项查新、体育科技成果鉴定查新、体育成果申报奖励查新(仅限省部级(含)以下奖励)、体育技术引进查新、体育新产品开发查新、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所要求的其它查新项目。

2、查新委托人需据实、完备地向查新人员提供查新所必需的资料

科研立项查新须提交 立项申请书、立项研究报告等;成果鉴定查新须提交 项目研制报告、技术报告等;申报奖励查新须提交 奖项申报书及有关报奖材料。

所有项目查新均需提供下列资料

1提供查新合同及委托书 据实、完整地表述课题的主要技术特征、发明点和创新点。

2提供课题研究领域内文献的常用语、一般性术语,关键词应从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的文献常用词汇中选择。

3提供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数据。

4提供描述课题内容的中英文对照的检索词(包括规范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等。

5尽可能提供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材料。

6列出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含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

7提供本查新机构认为查新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3、查新点与查新要求的填写

查新点是查新技术要点中最重要的部分,是查新人员拟定检索词和制定检索策略以至对比分析和判断新颖性的依据,要注意查新点一般从技术要点中提取,而不要把查新项目中的一般性技术特征列为查新点。填写时要精练明确,条理清楚。

查新委托人还可以提出查新要求,一般可从以下几方面填写

1查新证明在所查范围内国内外有无相同或类似研究

2查新项目分别或综合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

3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做出判断

(4)查新委托人提出的其他愿望,如有多个要求的项目,要以123来标记查新点,逐条列出,以便作查新结论时对照。

4、查新课题完成时间

国内查新,从委托生效日起7个工作日完成查新报告;国外查新,从委托生效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查新报告;国内外查新,从委托生效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查新报告。如果同时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查新课题,查新周期依次延长5个工作日。委托方因特殊情况,要求提前提交查新报告时,须提出加急。

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创新点,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

5、查新委托方提交《科技查新委托单》后,有义务配合查新人员工作,介绍所委托项目的技术内容,确定检索概念及检索词,在查新过程中,查新人员提出不明事宜时,委托方有义务给予及时解答和沟通。

6、委托方不能将两或两个以上不同主题的课题作为一个项目申请,课题开始检索后,不得更改其内容,如更改则按重新委托办理。

7、查新费用

查新项目一经受理,委托方须预付款,如需加急等,应根据具体收费标准交纳加急费,并支付加急费,每加急一天加收50元。

如果查新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新报告过半,而委托人要取消查新,需要交纳一半查新款,如果查新人员已经完成查新报告,委托方需交纳全部查新款。

8、异议处理

查新结论的新颖与否与查新费用无关,查新委托人如对检索结论或对查新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查新报告一周内将有关意见及旁证材料提交本查新机构,查新机构将组织相关课题专家复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处理意见。复核结果与委托方意见一致,复核费用由查新机构承担,否则由委托方承担。